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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水务局

发表时间:2024-03-13 06:48:09 来源:服务项目

  海棠区水务局、吉阳区水务局、天涯区农业农村局、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要求,经我局核实,截至2022年11月12日,有8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单位未按时向方案审批单位同级水行政主任部门报送2022年第三季度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经研究,决定对未按时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报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单位责令整改,并将情况通报至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请各相关的单位立即组织并且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于2022年12月15日前向水行政主任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同步上传至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同时,请各相关的单位加强自查整改,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报送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三亚市水务局《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成果报送工作的通知》(三水资保〔2022〕163号)要求报送监测成果。逾期未报送或未按通知要求整改,我局将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规定,将相关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单位列入水土保持“着重关注名单”。

  各区水行政主任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做好监测成果报送情况统计,每季度将统计结果报送至市水务局。对存在未按时报送监测成果、监测成果不符合相关规定、作出不实三色评价结论以及监测工作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等情形的,要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监测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