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项目
2024年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发表时间:2024-04-26 13:30:46 来源:服务项目

  原标题:2024年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本招标项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潜在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3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2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1.6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天泽大路以南,丙二十五路以北,临河街以西,其他规划用地以东区域。

  1.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8质量发展要求: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测考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测考察)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验测试监督测试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测考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有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8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情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情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情况良好承诺即可。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监测单位不得与被监测项目的基坑开挖及支护实施工程单位、监理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公司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示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方式:将所需资料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如因获取磋商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获取磋商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线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