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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哪些业主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验收报告?

发表时间:2023-12-05 06:04:31 来源:服务项目

  土保持方案是指生产建设项目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生产建设项目在动工之前,要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提交防止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方案。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会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一般来说生产建设项目涉及到动工用土,可能会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筑设计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做水土保持方案,依据土方量或者占地面积来判定做水保报告书或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项目要在工程开工前做或审批制项目在预可研阶段做,就是要在可研审批前拿到水保批复,核准制项目在工程核准前做。

  根据《水保法(2010修订)》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门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筑设计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2、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出现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政府部门逐渐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很多企业以前并没有做相关的水土保持方案,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是必须要补材料。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致力于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规划;防洪评价;节能评价; 水利工程设计及工程管理咨询服务的专业性国家级高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