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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检验报备要不要公示满20工作日才出具报备证明?

发表时间:2024-01-06 23:07:52 来源:行业新闻

  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文件第4条第一款,只需揭露了检验资料就可以出具报备证明,可是依据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水保【2019】172号文件第8条公示时刻需至少20个工作日,是否有矛盾?请问水土保持检验报备要不要公示满20工作日才出具报备证明仍是不需要公示20个工作日都可以出具报备证明。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则,水土保持设备检验资料完好、契合格局要求且已向社会揭露的,水行政部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土保持设备检验报备证明。《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第八条进一步细化规则,出产建筑设计企业水土保持设备检验资料公示时刻不可以少于20个工作日。因而,出产建筑设计企业应在公示期满后,向水行政主任部分报备水土保持设备检验资料。针对详细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或向当地水行政主任部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