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3-12 05:20:57 来源:行业新闻
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粤中维权法律基地扩建项目(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备检验公示
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粤中维权法律基地扩建项目(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备检验公示
(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安排相关的单位对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粤中维权法律基地扩建项目(第一期)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设备检验,现将检验成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刻自2019年2月27日到3月5日,公示期7日。)
依据《国务院关于撤销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议》(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和《关于我厅批阅及办理的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水利厅,2017年12月8日)等要求,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安排相关的单位对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粤中维权法律基地扩建项目(第一期)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设备检验,现将检验成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刻自2019年2月27日到3月5日,公示期7日。公示期间,如有定见或主张,可通过如下方法反映。
附件2: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粤中维权法律基地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计划检验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