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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4-11 16:47:53 来源:行业新闻

  现将《2023年度全市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23年全市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和推动绿色发展,以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以创新厚植发展优势,以改革激活发展动能,扎实推进新阶段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持续提升建管水平和服务效能,为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提供更坚实、更有力的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支撑和保障。

  1.加快完成规划前期工作。以古黄河灌区整合为契机,快速推进古黄河灌区规划;全面完成泗洪县濉汴河灌区现代化改造规划和四个中型灌区改造规划,快速推进规划审批,2月底前完成来龙灌区、蔡圩灌区2023年度工程批复。快速推进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3月底前完成县级规划报告及农田灌溉发展面积“一张图”报审。

  2.加快推进项目实施。2023年全市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16亿元,全面完成“十四五”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完成蔡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年度任务。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加快施工准备,3月底前全面开工。持续推动项目竣工验收,制定农水项目竣工验收指南,完成来龙灌区2021年度工程,红旗、曹庙灌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年底前完成来龙灌区2022年度工程和泗阳县剩余未验收项目竣工验收。

  3.加快提升灌区管理能力。持续开展省级节水型灌区创建,创成省级节水型灌区不少于2个。依照国家和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推动船行灌区、来龙等灌区实现标准化管理,加快提升全市灌区标准化管理上的水准。继续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深入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强化农业用水计量和农村水利工程管护。

  4.持续推进生态河道建设。以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契机,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全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与管护的实施建议》(宿委农〔2022〕3号)为纲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整合资源要素,全面加快农村生态河道建设,2023年新建生态河道748公里,高标准完成32条省政府民生实事建设任务。

  5.坚持综合治理全域推进。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地区实际的治理模式,结合河道现状和实施条件,优先选择水源条件有保障、村庄环境整改治理成效好、污染治理力度大、工程管护措施到位的镇村,开展集中连片生态河道建设,实施河、塘、湿地、村容环境综合治理,打造一批示范生态河道项目典型,强化示范带动效应。

  6.不断提升长效管护质效。进一步深化农村生态河道长效管护与“河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等相结合,落实地方政府对农村河道的管护责任,加大河道管护投入,加强督查考核和宣传引导,切实提高河道管护水平。

  7.扎实开展现场督查考核。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部署要求,有序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水平考核评估工作。在县级自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单位每月对各地新打造农村生态河道进行现场评估。同时对已建成农村生态河道长效管护情况做抽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8.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压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投资2531万元实施泗洪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及各县区维修养护项目,逐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9.规范农村供水管理工作。开展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加强部门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完善乡镇水压监测网建设,督促指导农村供水运行服务企业常态化开展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及管网改造,2023年60%以上涉农水厂打造成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工程。

  10.开展管网漏损专项整治。把管网漏损率作为一项指标,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供水管网漏损情况调查,全面摸清各地管网漏损状况,持续开展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积极推广供水管网故障监测技术及设备使用,加强日常管理,大大降低与控制农村供水管网漏损率

  11.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聚焦水质、水量、水压,加强完善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供水稳定和高品质,同时要及时、有效、妥善处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把矛盾第一时间解决在基层,确保群众满意。

  12.着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推广扩大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试点范围,制定出台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相关实施细则,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探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与海绵城市联动审查审批机制。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保障水土保持管理和项目投入。优化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办法,完成省对市2022年度水土保持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工作,同步开展市对县区、县区对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强化考核评估结果应用。

  13.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核检查审批。建立健全专项督查、遥感监管、信用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开展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建立跟踪提醒、现场指导、企业按节点主动反馈的服务督导机制,现场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15%;对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进行验收核查,核查率不低于10%。落实部、省级生产建设项目卫星遥感监督管理要求,坚决执行半年整改销号制度。督促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提高在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比例。加强普法宣传,全方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估,年内各县区全面实现信用监管突破。年底前,各县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合规审批率不低于90%。

  14.强化监督执法和履职督查。探索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格查收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通过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按照部、省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履职督查要求,开展县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履职督查,规范县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与履职行为;对全市7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区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主体责任。

  15.加快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开展宿豫区利民河小流域、市经开区三棵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各项目要在3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并及时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成投资计划的50%以上,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宿城区年底前要完成2022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及上图入库工作。泗洪县、沭阳县、泗阳县、湖滨新区要提早谋划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方案编制,积极申报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16.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水保〔2023〕35号),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方案,以流域水系为单元,因地制宜,按照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的要求,统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流域水系整治、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培育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2023年各县区、市经开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至少建成1条生态清洁小流域;积极开展年度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创建申报工作,各县区至少申报1条。

  17.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推进宿城区水土保持示范区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原则,重点围绕黄河故道城区段建设、国家农业公园建设、朱海、牛角淹旅游度假区建设等,连片打造水土保持示范亮点,为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打好基础;湖滨新区要结合骆马湖周边风景区建设积极做好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创建工作;宿城区、泗阳县、泗洪县要结合黄河故道富民廊道、洪泽湖“醉美湖湾”建设做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载体储备;各县区要强化项目管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做好水土保持示范工程项目储备。

  18.强化省市科技项目储备与立项争取。依托洪泽湖、骆马湖、黄河故道及沂南课题研究基础,围绕流域、区域治理的关键问题,以及防汛抗旱、水资源与水生态、工程运行管理、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实用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调研咨询与基础资料准备,明确技术路线,分类谋划、统筹开展省市水利类科技项目申报与争取。各县区及课题组须筛选至少一项课题积极申报省水利科技项目,充分利用各条线资源,积极主动开展立项争取工作,确保立项率持续提高。

  19.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和按时验收率。在研项目的研究成果质量与验收准备工作质量关系到项目申报与科研投资效益发挥。全市5项在研省水利科技项目要落实项目负责人牵头责任,定期报送研究进展、组织交流汇报,强化时间节点和成果考核标准,严格课题经费使用与管理,扎实有序开展课题研究,确保全部达到验收标准。年底前完成3项课题验收,不应出现进度超期、仅作结题以及课题终止的情况。

  20.加强课题研究与重点工作融合。实施好再生水利用配置系统技术集成、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数字孪生工地建设管理系统、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调整、洪泽湖周边滞洪区水土保持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等课题研究。强化调研与项目争取,持续推进骆马湖、黄河故道、黄河灌区、淮西洼地治理等重点片区课题研究。

  一季度完成灌区调整方案并报请省水利厅审查;二季度完善方案上报水利部;三、四季度跟踪争取尽快进入国家大型灌区名录。

  新增灌区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打造的原则,一步到位直接按灌区现代化标准,完成濉汴河灌区现代化规划编报。

  一季度完成规划编制并向上争取汇报;二季度报请省水利厅组织审查;三、四季度跟踪争取进入国家和省有关总体规划。

  打包完成泗洪县新增重点灌区节水改造规划,加快完成淮西、嶂山灌区等重点中型灌区立项建议报告和总体实施方案。

  一季度加快完善规划和实施方案;二季度完成规划和实施方案;三、四季度跟踪争取进入国家和省规划。

  形成一套报告和一张图,完成市级和三县两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报告;全市灌区、高标准农田等数字化信息叠加的农田灌溉面积现状及发展“一张图”。

  3月底前,完成市、县(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报告及农田灌溉发展面积“一张图”,经市级审核后上报省级审核。

  完成2023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完成总体方案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和省下达投资计划,完成市重点工程考核目标任务,完成2021年度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完成2022年度工程完工验收并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一季度2023年度工程全面开工,2021年度工程完工验收;二季度完成2023年度建设任务的50%,开展2021年度工程决算审计;三季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70%;四季度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完成2021年度工程竣工验收,开展2022年度工程完工验收及决算审计。

  一季度全面开工;二季度完成年度任务的50%;三季度完成建设任务的70%;四季度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制定农水项目竣工验收指南,专班推进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和审计,参照基建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一季制定验收指南和验收计划,成立专班落实责任;二季度完成验收准备;三季度完成验收计划。

  对照标准,完成申报。宿城区完成全覆盖,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分别至少创成一个省节水型灌区。

  在省通知正式申报前,筛选具备条件的灌区,补齐短板,提前组织编制申报材料,做好对上争取,按省水利厅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各个申报环节。

  对照标准,完成申报。重点确保来龙、船行、柴塘、运南、红旗、曹庙等灌区通过省级审核和水利部评价,为2025年基本实现标准化管理全覆盖打好基础。

  在省通知正式申报前,筛选具备条件的灌区,补齐短板,提前组织编制申报材料,做好对上争取,按省水利厅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各个申报环节。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排定上级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计划完成率100%。完成年度改革成效评估。

  一季度完成年度工作方案;二、三季度根据灌排情况组织落实年度工作;四季度完成水费计收、奖励补贴、年度工作评估。

  一季度落实支撑单位;二、三季度组织实施;四季度完成分析报告和审查审核工作。

  总结2022年工作经验,持续专班推进,明确2023年推进思路、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依据规划、《实施意见》抓紧把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乡镇(街道)、落实到具体河道,并尽快组织实施。

  一季度制定年度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具体河道明细;二、三季度按照方案持续推进;四季度做好总结、考核等工作。

  全面完成748公里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打造不低于10%的示范河道。其中:沭阳县336公里,泗阳县119公里,泗洪县70公里,宿豫区76公里宿城区76公里,市经开区14公里,湖滨新区25公里,洋河新区28公里,苏宿园区4公里。

  一季度全面开工建设,累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二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50%,完成370公里省建设任务,做好省级年中评估准备;三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80;四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00,做好省级年终评估准备。

  高质量完成32条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生态河道建设。其中:沭阳县9条,泗阳县6条,泗洪县7条,宿豫区5条,宿城区5条。

  一季度全面开工建设,累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二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50%,做好省级年中评估准备;三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80%;四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00%,做好省级年终评估准备。

  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经费、管护人员和考核办法,及时清理管理范围内垃圾、水草、漂浮物等,杜绝乱垦乱种问题。

  督促河道管护单位,定期开展河道巡查,及时解决管护问题,各县区每月开展督查考核。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依据省建设标准、考核细则、《导则》,发挥河湖长制职能,落实督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每月开展新建河道及已建河道管护督查考核,及时将真实情况上报市水利局及各县区政府,通报到各乡镇(街道)。

  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创新举措、特色亮点、典型经验等,利用各类、各级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河道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地专题研究、会议推进、现场督查、工程建设等工作动态,要择优每月进行宣传,并上报市水利局。

  认真编好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以及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与省水利厅签订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任务责任书。

  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供水单位的监管,强化供水管理保障,重点加强对农村供水水质、设施、服务的监管,确保正常安全供水。

  每季度对供水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农村供水运行服务企业,常态化开展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及管网改造,确保水质、水压、水量安全稳定。

  实施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工程,改造老旧供水管网69公里,完成531万元年度投资。其中沭阳县152万元,泗阳县121万元,泗洪县110万元,宿豫区56万元,宿城区92万元。

  一季度与省水利厅签订责任书,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二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30%;三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80%;四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100%。

  实施泗洪县农村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维修改造农村供水管网60km、闸阀井30座,完成年度2000万元投资。

  一季度与省水利厅签订责任书,开展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二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30%;三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80%;四季度累计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100%。

  根据水利部、水利厅通知要求,要按照“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的要求,力争明年超60%水厂打造成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工程。

  二季度前对照省级后续将制定的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以县为单元,以涉农水厂为对象,科学制定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三季度完成县级自评,自评合格后报市级复核评估;四季度报省级评估认定。

  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通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相关诉求,按照“专人承办、限时办结、按期回访、逐一销号”原则,及时予以回应并尽快解决,确保群众满意。

  一季度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及措施;二、三季度分别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演练;四季度完善冬季及春节供水保障措施;全年及时处置群众诉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

  一季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二季度结合年度培训计划,邀请专家专题解读学习;年底前结合地区实际,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

  一季度梳理各县区成立的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二季度对复核区域评估条件的区域进行上门服务;三季度编制区域评估报告;年底前批复一批区域评估报告。

  一季度与海绵办对接沟通联动审查审批事宜;二季度制定初步方案;年底前基本建立联动审查审批机制。

  优化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办法,完成省对市2022年度水土保持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工作,同步开展市对县区、县区对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强化考核评估结果应用。

  一季度印发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二季度完成省对市、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考核评估工作;三季度优化调整考核办法;四季度将考核结果与年度项目争取、评先评优挂钩。

  开展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15%;对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进行验收核查,核查率不低于10%。

  一季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和验收核查方案;二、三季度有序开展现场检查和验收核查工作;四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

  一季度全面完成2022年度水利部遥感查处项目销号;二季度全面完成2022年度省级遥感查处项目销号;三季度根据省厅部署全面启动2023年度遥感图斑现场核查、认定工作;四季度根据省厅部署全面启动2023年度遥感项目查处工作。

  一、二季度全面梳理辖区内水土保持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三年季度对限期拒不整改的实行两单制;四季度开展典型宣传,提升监管效果。

  开展宿豫区利民河小流域、市经开区三棵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

  一季度完成2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并及时开工建设;二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50%;三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90%;四季度全面完成建设。

  一季度完成完工验收;二、三季度加强植物措施管护;四季度完成竣工验收及上图入库工作。

  提早谋划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方案编制,积极申报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一季度选定2024年度重点工程所在小流域;二季度启动方案编制前期工作;三季度完成方案编制;四季度完成项目方案审查和申报。

  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2023年各县区、市经开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至少建成1条生态清洁小流域;积极开展年度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创建申报工作,各县区至少申报1条。

  一季度完成年度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申报;二季度配合省厅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现场复核;三季度启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方案编制;四季度谋划明年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申报工作。

  推进宿城区水土保持示范区建设,重点围绕黄河故道城区段建设、国家农业公园建设、朱海牛角淹旅游度假区建设、洪泽湖“醉美湖湾”建设等,连片打造水土保持示范亮点。

  一季度制定示范区建设推进计划;二、三季度有序开展示范区建设;四季度基本形成连片水土保持示范亮点,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打好基础。

  一季度争取政府支持、加强部门沟通,择优选取示范园创建载体;二季度邀请部、省专家现场把关,确定创建载体;三季度启动创建前期工作;四季度完成创建实施方案。

  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管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做好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储备。

  一季度梳理在建项目清单;二季度制定示范工程项目储备库;三季度加强储备项目跟踪指导和创建意向对接;四季度争取明确一批项目,纳入2024年申报计划。

  加强调研咨询与基础资料准备,统筹开展省市水利科技项目申报与争取。各县区、处室单位及课题组须筛选至少一项课题积极申报省水利科技项目,充分的利用各条线资源,积极主动开展立项争取工作,确保立项率持续提高。

  在省、市通知正式申报前,做好调研、筛选项目,提前组织编制申报材料,做好对上争取,按省水利厅和市里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各个申报环节。

  全市5项在研省水利科技项目要落实项目负责人牵头责任,定期报送研究进展、组织交流汇报,强化时间节点和成果考核标准,严格课题经费使用与管理,扎实有序开展课题研究,确保全部达到验收标准。年底前完成3项课题验收,不应出现进度超期、仅作结题以及课题终止的情况。

  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展并上报水利厅;年中至少开展一次交流汇报活动,邀请省专家参加;年底前完成年度应结题项目验收。

  实施好再生水利用配置系统技术集成、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数字孪生工地建设管理系统、洪泽湖滞洪区调整、洪泽湖周边滞洪区水土保持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等课题研究。强化调研与项目争取,持续推进骆马湖、黄河故道、黄河灌区、淮西治理等重点片区课题研究。

  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展并上报水利厅;年中至少开展一次交流汇报活动,邀请省专家参加;年底前完成年度应结题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