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做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有些什么工作内容?

发表时间:2023-11-30 16:22:37 来源:行业新闻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建筑设计企业组织并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生产建设单位组织并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组中应有至少一名省级水行政主任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参加并签署意见,形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应当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与否的结论。

  (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和监理总结报告等材料弄虚作假或者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的;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建筑设计企业应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可以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体问题和意见,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生产建设单位应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任部门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同级水行政主任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对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的,水行政主任部门或者其水土保持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并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告。对报备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生产建筑设计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