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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宁远县五龙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计划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4-02-26 16:30:53 来源:科技创新

  司检查后的《宁远县五龙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计划陈述书(报批稿)》(以下简称《陈述书(报批稿)》和《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施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防备和办理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选用承诺制获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由你公司出具水土流失防治事项承诺书,并自愿承当对应的法律职责和信誉职责。

  三、本项意图水土流失防治职责规模为30.31公顷,水土流失防治履行南边红壤区一级规范,建造期水土保持预算总投资1296.89万元,其间应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0.31万元。

  四、出产建筑规划企业在项目建造中应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要点做好以下作业:

  (一)严厉执行水土保持“三一起”准则,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规划和施工图规划等后续作业,加强水土保持设备施行办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作业,保证准时保质竣工并及时完结检验,按要求做好检验报备。水土保持设备未经检验或许检验不合格的,出产建造项目不得投产运用。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作业,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省水利厅和市县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陈述及总结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