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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土保持设备检验条件的问题

发表时间:2023-12-15 03:16:52 来源:科技创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计划的出产建造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备,应当与主体工程一起规划、一起施工、一起投产运用;出产建造项目竣工检验,应当检验水土保持设备;水土保持设备未经检验或许检验不合格的,出产建造项目不得投产运用。

  依照《开发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办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依据2005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备检验的规模应当与同意的水土保持计划及批复文件共同。水土保持设备检验作业的主要内容为查看水土保持设备是不是满意建造要求、施行工程质量、出资运用和办理保护职责执行状况,点评防治水土流失作用,对有必定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一)开发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计划批阅手续齐备,水土保持工程规划、施工、监理、财政开销、水土流失监测陈述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备按同意的水土保持计划陈述书和规划文件的要求建成,契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三)办理程度、拦渣率、植被康复率、水土流失操控量等目标达到了同意的水土保持计划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备具有正常工作条件,且能继续、安全、有用工作,契合交付运用上的要求。水土保持设备的办理、保护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