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关于因公开对外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12-05 06:09:07 来源:斯诺克今晚在线直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了《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机构选聘招标公告》。在履行相应评审程序后,确认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咨集团”,该公司原名为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为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中标人,中标价格为39.08万元。

  湘咨集团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湘咨集团为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智广先生、刘志刚先生需回避表决。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对外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对外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按公司内部管理流程办理本次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相关全部事宜。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韩智广先生、刘志刚先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室内环境检验测试;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政策法规课题研究;规划设计管理;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市场调研(不含涉外调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储能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 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 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3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1、项目名称: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机构选聘

  本次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公正、公允。

  甲方委托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工程地点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境内湘江干流的空洲岛。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2、服务内容: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本项目监测范围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监测重点区域为主体工程区及弃渣场区,以及各区域建设工程中扰动与危害的区域等;编写项目区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年度报告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是依据和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向招标人报送相关成果,协助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3、监测周期:本项目属于建设类项目,监测时段应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计划从2023年11月至2027年05月,监测期共计42个月。

  本合同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叁拾玖万零捌佰元整(390800)。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不因工程量变化、服务期限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格。

  (1)预付款:合同金额的10%。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交付款申请、相应付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经甲方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含造价咨询)单位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乙方监测进场费、设备设施建设费、监测工作费。

  (2)进度款:合同金额的60%。甲方根据合同实施进度,2024年年底前支付20%,2025年年底前支付20%,2026年06月底前支付20%。

  (3)验收款:合同价格的 20%。乙方提交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取得相关行政主任部门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批复、按规定移交档案。

  (4)剩余 10%的合同款待施工监测期结束后,经乙方书面申请并提交等额合法有效正式发票,委托人在28日内结清余款。

  (5)若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政策因素影响暂停或取消,乙方不得提出索赔和增加费用。

  履约担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8%。在工程建成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费结清起28日后失效。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担保。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全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即生效。在工程建成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费结清后自行失效。

  自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笔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湘咨集团及湘投集团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6,349.5959万元,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采购有利于株洲航电枢纽扩机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本控制。本次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程序,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因公开招标方式而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因公开对外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在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我们大家都认为:本次采购为满足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有利于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本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对外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因公开对外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1、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