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198号文《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2-20 11:22:52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原标题:一文看懂198号文《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的通知》

  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9〕198号)。为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文件明确了接下来几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198号文发布的同时,水利部组织的2019年全国550万平方公里遥感监管工作正在开展。此次监管工作也是水利部开展遥感监管以来涉及范围最大、参与部门最多的一次。

  该工作贯彻了鄂竟平部长对水土保持提出的“监管强手段、治理补短板”的总思路,执行了统一遥感影像数据源、统一扰动图斑解译平台、现场复核统一使用专用APP(区域监管APP),首次实现了“互联网+监管”模式(扰动图斑解译+现场复核+违反法律法规项目查处)落地,推动了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规范化、协同化。

  198号文件,对于2020年、2021年及以后时间,水利部、各省级水行政主任部门开展遥感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确定了水利部和省级遥感监管工作的频次、信息化手段应用的要求、以及监管数据录入的要求。

  2020年,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并且开展至少1次覆盖全省的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卫星遥感监管。

  2021年起,中西部地区、东北三省(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和河北,每年至少组织并且开展2次。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国土面积 102.8 万平方

  西部地区包括陕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重庆十二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土地面积68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71%。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国土面积 102.8 万平方

  西部地区包括陕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重庆十二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土地面积68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71%。

  其它省份(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每年至少组织并且开展3次。

  省级水行政主任部门负责组织生产建设活动扰动图斑遥感影像解译,下发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组织第三方或市县级水行政主任部门对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进行现场核查。

  对现场核查认定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及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其他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由地方水行政主任部门或相应的执法部门及时依法查处,确保卫星遥感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都得到处理。

  对严重违法的生产建设项目,省级水行政主任部门要挂牌督办;对农林开发等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监管。

  2020年,水利部组织并且开展一次覆盖全国的生产建设活动卫星遥感监管;2021年起,在全国随机确定范围组织并且开展4次卫星遥感监管,省级水行政主任部门按照水利部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组织现场核查,并对认定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通过建立上下协同、分工负责、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对生产建设活动常态化、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卫星遥感监管技术方面的要求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进行,应釆用最新的影像数据,原则上省级卫星遥感监管由各省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解决,如有需要可通过水利部信息中心提供。

  遥感协同解译平台,是地拓科技开发的,支撑了水利部2019年遥感解译与判别项目,基于“一张图”的理念,共享了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信息,同时并行开展了26个省的遥感影像入库、扰动图斑提取与审核、外业复核任务分配等工作。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和规范性,有效提高了工作协同效率和组织管理效率。

  生产建设项目区域遥感监管移动端,简称“区域监管APP”,是地拓科技开发的,与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和区域遥感解译成果库对接。

  该软件具备目标导航、图斑信息采集、标注、量算等功能,管理端支持外业复核成果进行修订,最终成果上传至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区域监管APP作为现场复核专用APP已在30几个省的现场复核中得到应用。

  现场检查依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信息化监管工具: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部直属有关单位都要利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有条件的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应积极釆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准确核定弃渣场位置、弃渣量、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措施是否符合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

  违法违规查处要求:对认定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生产建设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的责任及情形,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依法依规查处,涉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应按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应用技术参考规定:现场检查无人机和移动终端的应用技术要求依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

  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移动端,简称“项目检查APP”,是地拓科技开发的,与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和区域遥感监管数据库对接。该软件可对区域监管违法违规项目开展现场查处,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对验收核查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主要功能包括违法违规项目清单管理、现场检查任务派发、现场检查信息采集、拍照、录音、量算、标注等。可在管理端查看本级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检查进度和成果,现场检查成果可上传至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水行政主任部门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检)查、竣工验收环节及监管中,要釆用无人机、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随机抽取10%的在建项目,以及本级负责竣工验收、市县完成竣工验收各30%的项目,对实施措施逐个图斑进行现场复核,重点核实是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与下达投资计划实施,以及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及质量。

  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视问题的性质和情形,依据《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追责。

  有条件的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应逐步推行无人机和移动终端等先进技术手段应用。

  无人机和移动终端的应用技术要求依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

  水利部组织部直属相关的单位开展年度国家水土保持工程督查,督查随机抽取的项目都要应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省负责落实整改要求,并依规依纪追责。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移动端,简称“图斑精细化管理APP”,是地拓科技开发的,用于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该软件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数据库对接,可下载重点工程项目综合信息。

  主要功能有重点工程项目现场检查信息采集、支持无人机照片导入,检查成果可上传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目前,该软件已在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南、安徽、江苏、重庆、四川、贵州等多个地区开展应用,有效支撑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工作。

  数据录入与管理是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的重要基础。地方各级水行政主任部门和部直属有关单位在监管过程中获取的数据,按照“谁监管、谁录入”的原则,通过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传和管理,并按权限实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查询、共享应用和管理。涉密数据管理要严格执行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生产建设活动卫星遥感监管数据,遥感解译扰动图斑数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录入与管理。——录入内容:遥感影像及扰动图斑

  认定的违反法律法规项目相关数据由承担现场复核的单位负责录入。——录入内容:现场复核信息

  水利部组织开展的,其卫星遥感解译扰动图斑数据由承担单位负责录入。——录入内容:扰动图斑

  现场复核和违法违规查处数据由省级水行政主任部门负责组织录入。——录入内容:现场复核信息、违法违规查处情况

  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数据由地方各级水行政主任部门和部直属有关单位负责录入。——录入内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

  查处情况数据由省级水行政主任部门组织录入。——录入内容:违法违规查处情况

  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督(检)查情况数据,由承担任务的单位负责录入。——录入内容:督(检)查情况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县录入的监管数据负责审核和统一管理,并及时上传至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的信息管理系统。

  同时,生产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相关信息是监管信息化的基础数据,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理监测、日常检查、自主验收报备,以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数据录入、逐级审核并上传,确保录入数据质量。

  数据录入+数据治理服务,是地拓科技提供的,面向生产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业务的,针对业务管理数据、矢量数据录入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并对主管部门历史业务管理数据开展治理服务,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完整、规范。

  监管信息化应用是新时期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积极协商有关部门把监管信息化应用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把监管信息化的成果全面落实到监督管理与执法工作中,并建立工作督查与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对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上述各项任务与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部直属相关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监管信息化应用的相关工作。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要做好监管信息化应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技术培训与指导、成果汇总分析等工作。省级水行政主任部门和部直属相关的单位要将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年度工作情况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部水土保持司。各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省级政府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如果您有意在今后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应用信息化手段,有意采用什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