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4-02-26 16:29:47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近日,云南省德宏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旨在建设“绿美德宏”,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全方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到2025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完善,管理效能逐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一定效果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一定效果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全州水土保持率达到82.65%。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州水土保持率达到85.13%,ECO水土保持功能明显地增强,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方案》制定5个方面19项内容43条具体工作措施。通过科学划定重点防治区并建立管控制度、强化水土保持对策和措施、推进重要ECO保护和修复、提升ECO水土保持功能、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等5条具体措施,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通过健全监管制度和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强化企业责任落实等4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从统筹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打造高原特色小流域产业综合体、高标准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全力推进绿美河湖建设等4个治理方向,快速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从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加强水土保持考核、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加强水土保持科学技术创新等5个层面,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方案》指出,要完善州级对县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开展对县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参考。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适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州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贯彻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河湖长制述职内容。

  《方案》提出,探索推进水土保持碳汇交易,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将水土保持碳汇纳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同时,深入开展交流合作和学术活动,加强国际河流水土保持工作的对外宣介和沟通协调,拓展水土保持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慢慢地加强德宏水土保持影响力,讲好水土保持“德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