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 济宁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趋势

发表时间:2023-11-21 17:10:25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栾维娜)11月17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2022年水土保持公报》解读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济宁市水土保持工作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济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与生态建设、服务发展、乡村振兴相结合,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在降存量、控增量、提质量、促发展、强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保障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充分认可和全力支持,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组织编制了《济宁市2022年水土保持公报》,这是济宁市连续第九年发布全市水土保持公报。《公报》全面系统总结了2022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作内容,为政府制定决策、推动全市水土保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保障。

  《公报》从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工作大事记五个方面,全面准确反映了全市水土保持基本情况。

  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趋势 全市水土保持率由2021年的91.21%提高到91.41%

  根据水利部2022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2022年济宁市水土流失面积961.7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以轻度侵蚀为主,轻度侵蚀面积902.45平方公里,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59.34平方公里,各县市区水土流失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坚持问题导向、考核导向,创新监督管理方式,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有效补充,信用监管和执法查处为抓手,重点做好卫星遥感项目的监管、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22年,全市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69个,其中准予行政许可460个、不予行政许可9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216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500万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检查354个。对水利部、省水利厅下达的三批次共193个卫星遥感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查处,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销号。

  以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为目标,以国家、省级水土保持小流域工程为重点,山水林田路村统一规划,治山、治水、治污协同推进,统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流域水系整治、面源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等措施,水土资源得到一定效果保护和合理高效利用,绿色特色产业得到长足发展,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供给能力不断的提高,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2022年,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7.32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完成率128.87%,主要治理措施有新建、整修梯田2124.54公顷,林草措施638.46公顷,其中水土保持林489.38公顷、经果林72.55公顷、种草76.53公顷,封育保护与封禁治理3421.76公顷,保土耕作等其他措施面积1546.81公顷,建设小型蓄水保土工程40个。建设石汪河、郭山、照山、十八趟、丁庄、葛炉山等六个生态清洁小流域。

  依托曲阜市九仙山、大运河后营2处国家级水土保持监测专用站点,规范开展降雨、径流、泥沙、土壤含水率、植被覆盖度、土壤水分等监测工作,掌握水土流失发生发展规律、动态变化趋势等。完成了2022年度九仙山、大运河后营监测站点的水土保持监测资料收集和整编工作,对推进水土流失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及科学、合理布设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具备极其重大指导意义。

  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得到一定效果推进 成绩斐然 成功创建邹城市“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泗水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荣获“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在2021年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中,济宁市被评为“优秀”等次。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2022年12月17日,新的《济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经济宁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令第76号印发施行,办法重点突出、注重因地施策,针对全市不一样的区域水土流失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总体来看,2022年济宁市圆满完成了各项水土保持目标任务,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实现了全过程全覆盖,小流域治理区实现了生态生产生活协同发展,展现出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新气象。做好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更坚实可靠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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