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答疑:关于检验单位与监理监测单位的答复(附:办水保函〔2023〕109号)

发表时间:2023-12-05 06:02:10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原标题:水利部答疑:关于检验单位与监理监测单位的答复(附:办水保函〔2023〕109号)

  2023年3月1日前,签定的水土保持计划编制、监测及检验合同,会对项目竣工检验有影响吗?因《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计划管理办法》规则,计划编制单位不能与监测及检验为一家单位。

  关于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计划管理工作有关联接事项,请查阅水利部网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发布的《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计划管理工作有关联接事项的告诉》(办水保函〔2023〕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