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1-03 20:47:56 来源:新闻中心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接受了7个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报备。现将有关状况予以公告(见附件),公告期为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5日。
附件:商河县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报备公告(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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