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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伊犁热电厂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及设施三同时验收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发表时间:2024-04-18 02:43:38 来源:新闻中心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库房环境影响评价及设施三同时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完成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库房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编制危险废物库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在相关公示网站公开、登记有关信息后取得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出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验收包括:依照国家规范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编制验收报告,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项目,提出整改建议,完成验收工作后,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有关信息公开验收报告,并按要求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的备案工作。

  1.不接受联合体,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必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信息。(提供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清晰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及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信息)

  3.必须具有近2年(2021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封面或签字页等位置载明的签订日期为准)的环境影响评价业绩1个(以清晰的合同扫描件为准,至少提供合同封面(无封面的必须要提供首页)、合同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合同签署页没有同时签字并盖章的需提供合同生效条款等内容页以证明其签订有效性)。

  报名时,须上传上述第1、2、3条所要求的资质文件,否则报名可能会被拒绝。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串通投标(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列入失信供应商并停用三年):

  3、IP地址与本标段其他任一供应商存在相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上传报名文件、下载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一经发现,将按制度规定作出取消成交资格等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被中煤集团及采购人列入“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不得参与项目报价;

  3.供应商查看报名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无需购买,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即可。

  在采购人发布的公告与下载的采购文件所给出的具体的报名时间、下载文件时间及报价时间不一致时,以采购人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为准;如采购人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变更,对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上传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具体时间进行变更的,请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响应保证金:无;报价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60天。

  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网上报价,线下评审的方式来进行。报价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2023-11-17 15:00之前上传到“中煤招标与采购网”(,未按时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报价截止后,采购人将在1天内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并组织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说明:采购公告发布后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成交结果发布后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发布后2日内提出;异议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异议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邮箱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采购人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