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11-10 10:53:10 来源:新闻中心
依据《国务院关于撤销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议》(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山东省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标准化监管暂行办法》(鲁水规字〔2019〕5号)的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10月我局承受了1个(累计1个)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报备。现将有关状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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