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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瑶溪南新二中工程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状况公告

发表时间:2023-12-15 03:16:07 来源:新闻中心

  2023年 10月16日,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告诉》(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资建造开发有限公司在该项目工程部对温州市龙湾区瑶溪南新二中工程(温龙农许〔2020〕55号)的水土保持设备进行了自主检验,并将检验成果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进步行了公示。2023年12月1日,向龙湾区农业乡村局(水利局)提出报备请求,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等材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检验材料契合格局要求且已在大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赞同存案。

  1、温州市龙湾区瑶溪南新二中工程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pdf

  2023年 10月16日,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告诉》(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资建造开发有限公司在该项目工程部对温州市龙湾区瑶溪南新二中工程(温龙农许〔2020〕55号)的水土保持设备进行了自主检验,并将检验成果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进步行了公示。2023年12月1日,向龙湾区农业乡村局(水利局)提出报备请求,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等材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检验材料契合格局要求且已在大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赞同存案。

  1、温州市龙湾区瑶溪南新二中工程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