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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水务局关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报备承受公告

发表时间:2023-11-21 17:07:39 来源:行业新闻

  儋州市水务局关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报备承受公告

  儋州市水务局关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报备承受公告

  依据《国务院关于撤销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议》(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我局承受了7个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