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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水务局关于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 报备承受公告

发表时间:2023-11-21 17:07:46 来源:行业新闻

  儋州市水务局关于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 报备承受公告

  依据《国务院关于撤销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议》(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承受了19个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