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a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状况公告

发表时间:2023-11-26 03:59:29 来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6月13日,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告诉》(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在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对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2020〕51号)的水土保持设备进行了自主检验,并将检验成果于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13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进步行了公示。2023年9月26日,向龙湾区农业乡村局(水利局)提出报备请求,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等材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检验材料契合格局要求且已在大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赞同存案。

  1、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a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pdf

  2、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a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报告.pdf

  3、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a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备监测总结报告.pdf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a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状况公告

  2023年6月13日,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告诉》(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在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对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a地块项目(温龙农许〔2020〕51号)的水土保持设备进行了自主检验,并将检验成果于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13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进步行了公示。2023年9月26日,向龙湾区农业乡村局(水利局)提出报备请求,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等材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检验材料契合格局要求且已在大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赞同存案。

  1、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a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pdf

  2、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a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报告.pdf

  3、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a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备监测总结报告.pdf